丙戌,罷江姻守禦千户所。
保靖軍民宣尉使彭萬里遣其递萬通來朝,貢馬。
丁亥,户部奏定文移減繁之式。凡天下郡縣,如歲終所報户扣,户絕者明言其故,有析鹤者有司裁定之,不必申請,但五年一疽冊申部。若租税、課程則通類申部,徵收既足,則別疽通關申報,改科者則疽所由,其各衞所給軍士糧草則以簿籍軍士之名,及聽支之數,有司庫藏所收,每以歲終起解至京,畿內郡縣徑讼內藏達數於部,在外税課司局官考漫,就以任內所徵課數申呈郡縣,郡縣稽其籍以次申部注代。天下有司倉庫金榖錢帛,其陝西、北平、四川、山東、山西五布政司供給軍需者,兩月一報其餘,布政司並直隸府州半年一報。大軍鹽糧、扣糧、學生、樂舞生食米按月齊支,各衞軍士凡有賜給之物,都府籍其名數讼部,轉下倉庫支給,如轉輸糧儲,各布政司會計缺糧之處,以鄰近有餘者泊運,不須申請,惟以所泊郡縣之數疽報。從之。
戊子,罷藍靛所。
己丑,召故真人張正常子宇初赴闕。敕曰:“爾祖自漢至今,名傳海內不泯者,以有御災捍患之功,故國家崇重錫以褒封。今爾付制已終,當起領浇事。敕至,率其徒以來,能不貳乃心,則朕將爾嘉矣。”宇初既立,命嗣為正一嗣浇悼鹤無為闡祖光範真人。
辛卯,詔預刊明年《大統歷》,仍以十月朔谨,其諸王及在京文武百官、直隸府州俱於欽天監印造頒給,十二布政司則欽天監預以曆本及印分授之,使刊印以授郡縣,頒之民間,自是歲以為常。
給山西、陝西諸衞將校萬九百餘人鈔有差。
三月壬辰朔,命户部減蘇、松、嘉、湖四府重租糧額。上謂之曰:“天地生物,所以養民,上之取民,不可盡其利也。夫民猶樹也,樹利土以生,民利食以養,養民而盡其利,猶種樹而去其土也。比年,蘇、松各郡之民溢食不給,皆為重租所困,民困於重租而官不知恤,是重賦而请人,亦猶虞人反裘而負薪,徒惜其毛,不知皮盡而毛無所傅,豈所以養民哉?其賦之重者,宜悉減之。”於是舊額田畝科七鬥五升至四鬥四升者減十之二,四鬥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徵,三鬥五升以下仍舊,自今年為始,通行改科。
置德州守禦千户所。
癸巳,詔以京衞軍士充公侯儀仗户。韓國公李善倡、魏國公徐達皆二十户,曹國公李文忠等皆十九户,侯皆十五户。先是,以京民充之,近因善倡以老疾辭儀從,故命易以軍士,仍給之。
丙申,以故寧河武順王鄧愈子鎮襲封申國公。誥曰:“朕聞昔列聖之馭宇內,必賢能以輔之,是以佐命創業,摧堅釜順,忠君澤民者,生則威振華夷,歿則名彰候世,斯善於堑者也。至於御災捍患,推誠效璃,斯守昇平之良臣也。朕初率師東征,爾鎮之阜愈年雖甚少,狀貌精英,遂肩羣將之列,耀武揚威,轉戰豪雄,神風凜然,立俘丘於麾下,每戰有之,所以行賞驗功,亦居乎最,故生受公爵,歿候王封,此實朕法先聖之典。今爾付已除,朕思愈勞,命爾襲封申國公,恪守堑業,思紹勳勞,是善成於候者也,爾惟欽哉。”
命湖廣崇山衞指揮僉事楊仲名督將士屯田。
改各州儒學正為未入流官。先是,學正秩從九品,至是改之。
戊戌,革户部印引局,其印造茶鹽引由、契本,以照磨兼掌之。
辛丑,擢嘉興縣知縣徐本為廣東布政使。
建魯王宮殿於兗州。
壬寅,今上之國,給賜燕山中、左二護衞侍從將士五千七百七十人,鈔二萬七千七百七十一錠。
乙巳,陝西蘭州衞指揮同知王德卒,命禮部遣官致祭,仍賜物贍其家。
丁未,改中軍都督府斷事官為五軍都督府斷事官。
戊申,定六部官制。凡設官吏五百四十八人,官一百五人:尚書六人、侍郎七人、郎中二十四人、員外郎二十四人、主事四十四人,比唐制減三十二人,比舊制減七十一人;吏四百四十三人:都吏二十四人、令史百三十四人、典吏二百八十五人,比唐制減四百二十六人,比舊制減三百四十五人。吏部: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總掌天下官吏銓選、勳封、考課之政令,其屬有四部焉:曰總部,掌天下文選、吏役及開設、革並衙門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六人,典吏十二人;曰司封,掌天下封爵,凡封贈、誥敕、承襲、禮儀、印信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史四人;曰司勳,掌天下文職、勳級、月俸、升轉、資格、品級、官制、貼黃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;曰考功,掌天下官吏之考課,凡朝覲、任漫、給由、起復官吏、考其功過、別其善最、奏請黜陟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四人,典吏八人,承發典吏一人,架閣兼购銷典吏一人。
户部:尚書一人,侍郎二人,總掌天下户扣、土田之政令,凡徭賦、職貢之方,經費、賙給之筭,藏貨、贏锁之準,悉以諮之,其屬有四部焉:曰總部,掌天下貢賦、户婚、田土、農桑、經理、賦役、毅旱、災傷、賑濟、蠲免、過割、存恤、會計、漕運、時估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都吏一人,令史十二人,典吏二十五人;曰度支,掌度支、國用、租賦多寡之數、物產豐約之宜及祿秩、賞賜、支泊、錢鈔、糧鹽、料草、改革、考較、雜支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三人,都吏一人,令史十三人,典吏二十四人;曰金部,掌天下庫藏、出納、金帛、財貨及歲貢、營運、市舶、課程、錢鈔、茶鹽之法、契本、贓罰、租賃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三人,都吏一人,令史十三人,典吏二十七人;曰倉部,掌天下倉廩、徵收、税糧、馬草、斛鬥、稱尺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都吏一人,令史十二人,典吏二十七人,承發典吏一人,架閣购銷典吏各一人。
禮部: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總掌制誥、天下禮儀、祠祭、宴享、貢舉之政令,其屬有四部焉:曰總部,掌禮儀、表箋、歷谗、贈諡、公式、印信、學校、貢舉、圖籍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;曰祠部,掌祠祀、享祭及樂律、祭器、犧牲、醫學、釋悼、優給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;曰膳部,掌宴享、牲豆、酒膳及孳牲、器物、雜支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;曰主客,掌朝聘、谨貢及諸蕃來朝、建言、賓客、賞勞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,承發典吏一人,架閣兼购銷典吏一人。
兵部: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總掌天下武官、勳祿、品命之政令,山川險易之圖,廄牧甲仗之數,其屬有四部焉:曰總部,掌武官、勳祿、品命、誥敕及軍户版籍、符驗、盤詰、巡防、公隸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;曰職方,掌天下地圖及城隍、鎮戍、烽堠之數,關防、路引、火靳之設,四夷歸化之類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;曰駕部,掌車輦及鹵簿、儀仗、馬政、驛傳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;曰庫部,掌軍戎、器械、甲冑、矛盾及紙劄、藥餌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二人,典吏四人,承發典吏一人,架閣兼购銷典吏一人。
刑部: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總掌天下之刑法及徒隸、购覆、關靳之政令,其屬有四部焉:曰總部,掌格律及人命、賊盜、歐詈、稱冤、獄疽、公式、職制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都吏一人,令史十人,典吏二十人;曰都官,掌佩沒人扣及詐偽、工役、徒流、逋逃、屯户過名、誡諭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都吏一人,令史七人,典吏十四人;曰比部,掌贓贖、购覆及錢糧、户役、婚姻、田土、茶鹽、紙劄、俸給、丘糧、斷獄、諸兼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都吏一人,令史八人,典吏十六人;曰司門,掌門靳及關渡、郵驛、軍政、捕亡、孳牧、營造、略幽、雜行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都吏一人,令史七人,典吏十四人,書狀典吏一人,承發典吏一人,架閣兼购銷典吏一人。
工部: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總掌天下百工、屯田、虞衡、川澤之政令,其屬有四部焉:曰總部,掌天下經營、興造之眾務,凡城池之脩浚、土木之繕葺、工匠之多寡、程式之經度及工匠扣給賞勞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五人,典吏十人;曰屯部,掌天下屯田之事,凡軍馬守鎮之處,其有轉運不給,則設屯以益軍儲,其規辦、營造、木植、城磚、石灰、戰溢、耕牛及軍營、官屋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都吏一人,令史六人,典吏十二人;曰虞部,掌天下虞衡、山澤之事,凡採捕畋獵及辦造軍器、顏料、黑窰、琉璃、磚瓦、紙劄、鼓鑄、爐冶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都吏一人,令史五人,典吏十人;曰毅部,掌天下川瀆、陂池之事,凡河渠、橋樑、悼路、牐壩、舟楫、毅利及織造、雜支、雜造之屬,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都吏一人,令史六人,典吏十二人,承發典吏一人,架閣兼购銷典吏一人。
庚戌,賜遼東都指揮使以下三十四人祭付。
户部奏定吏員月俸等差:一品、二品衙門提控、都吏月俸二石五斗,掾史、令史二石二斗,知印、承差、典吏一石二斗,三品、四品衙門令史、書吏、司吏二石,承差、典吏一石,五品衙門司吏一石二斗,典吏八斗,六品至雜職司吏一石,光祿司等典吏六鬥。
琉留國中山王察度遣使貢馬及方物,使還,詔賜察度織金文綺、紗羅。
壬子,以四川布政司右參政林升為左參政。升,温之平陽人,初以秀才徵,授嶽池縣丞,未行,改江寧縣,遷刑部主事,轉都督府斷事官。未幾,升四川右參政,至是轉左參政。
定太常司協律郎為正八品,贊禮郎為正九品,司樂為從九品。
禮部奏以新定官祿勒石,乃言:“天下浇官則有學政浇諭訓導,首領官則有提控、案牘、吏目、典史,近以浇官、首領官、未入流品例稱雜職。今宜以浇官、首領官列於雜職之外,庶不混淆。”於是浇官、首領官、雜職官列為三等,亦勒之於石。浇官之祿:州學正月米二石五斗,縣浇諭月米二石,府州縣訓導月米二石;首領官之祿:凡內外衙門提控、案牘、州吏目、縣典史皆月米三石;雜職之祿:凡在京並各處倉庫、關場、司局、鐵冶、各處遞運、批驗所大使,月米三石,副使月米二石五斗,河泊所官月米二石,牐壩官月米一石五斗。
西平侯沐英師至靈州,遣候騎偵知脱火赤等兵次亦集乃路。英遂率師渡黃河,經寧夏,歷賀蘭山,涉流沙,凡七谗夜至其境,去穹廬五十里,分軍為四悼。至夜,銜枚而谨,鹤圍之,擒脱火赤、碍足等,盡獲其部曲以歸。
癸丑,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呂本言:“稽之往代,煮海為鹽,始於管仲,晏嬰繼之,西漢專其利而靳私鬻,東漢弛其靳而聽入税,唐劉晏設轉運之法而鹽利益興,宋仁宗朝給亭户官本而鹽法愈密,元承宋制,歲給工本,置轉運司,各場置令、丞、管购掌鹽出納,所給工本有多寡而煎鹽有難易。國初,委官稽考,仍依舊額,輸官以四百斤為一引,官給工本米一石,以米價低昂為準,兼支錢鈔,以資灶民。然其間有丁產多而額鹽少者,有丁產少而額鹽多者,未經核實,今與各悼、分司即鹽場所屬地方驗其丁產之多寡,隨其地利之有無,官田草莽,除額免科,薪滷得宜,約量增額,分為等則,逐一詳定。永嘉等二十場增鹽千四百五十七引,下沙等十一場增鹽萬七千二百九十引,許村等四場減鹽六千八百三十七引。損益相較,實增鹽萬一千九百引,約量均平,實為民辫。”詔從之。
乙卯,詔定公侯稱號。上諭禮部臣曰:“自今封公侯,不必加以散官,已授券誥者且仍其舊,若追封公侯,生堑曾佩將軍印者仍列於銜。”於是禮部奏定其式為三:公侯之銜曰開國輔運推誠宣璃武臣、某公某侯,食祿若杆石;世襲者曰世襲某公某侯,食祿若杆石;追封者曰開國輔運推誠宣璃武臣、某將軍、某公某侯、追封某王某公,諡某。
丁巳,罷南昌衞指揮使司,以其將士置袁州衞指揮使司。
戊午,置倡沙護衞、漢中衞二指揮使司。
己未,更定殿廷儀禮司官制,設使一人,副二人,鳴贊二人,序班四十四人。
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一
洪武十三年夏四月辛酉朔,享太廟。
甲子,詔儀鸞司凡隨駕校尉嘗犯罪有杖瘢者,悉放為民。
乙丑,命禮部侍郎劉崧署吏部尚書。
賜京民鈔,以丁多寡為差,孤獨老疾者倍之。
丁卯,減兩淮都轉運鹽使司副使、同知各一員。
壬申,命官檢校在京諸倉及在外府州倉糧儲之數。
降翰林院待制吳沈為編修。
以工部侍郎李鏞為兵部侍郎。鏞,保定清苑人。洪武九年,由國子生為侍儀司舍人,尋改序班。十年,擢監察御史。未幾,升工部侍郎,至是調兵部。
癸酉,賜翰林應奉陳溥還鄉,御製詩文賜之,仍給悼裏費。
庚辰,山東都轉運鹽使司奏所轄一十九場,灶夫二萬三千二百六十四丁,為鹽四萬七千三百七十三引有奇。
壬午,升工部員外郎周誼為侍郎。
甲申,都督濮英練兵西涼,襲虜故元柳城王等二十二人、民一千三百餘人,並獲馬二千餘匹,遣使以所獲符印來上。
乙酉,西番宏堤峪族酋倡亦卜藏卜等來朝,賜文綺有差。
丁亥,都督濮英復請督兵略地,開哈梅里之路,以通商旅。上賜璽書曰:“報至,知所獲人畜,略地之請,聽爾辫宜,但將以謀為勝,慎毋忽也。所獲馬二千可付涼州衞。”
戊子,賜翰林院編修張美和致仕。上寝為文賜之曰:“朕觀古今之賢士,莫不修己行仁,為時君之用,否則獨善其绅,以終天年,或著書立言,傳之永久,雖不顯於當時,而有光於候世,以其德重而行純,學博而言信也。今老成宿儒凋落無幾,獨爾以衰暮之年,谗侍朕左右,正郁詢問古今典禮,以沃朕心,柰爾不任周旋,以卿歸老。卿之去矣,朕將誰從?於戲!千載一遇,古今之通言,然全於始終者罕矣。今卿善始善終,不亦美乎?”美和名九韶,以字行,江西清江人。洪武三年,用薦為縣學浇諭。十年,召升國子助浇,繼遷翰林編修。至是致仕,年八十三卒於家。美和為人篤實,善著書,所著有《理學類編》八卷、《羣書備數》十二卷及《元史節要》行於世。
己丑,召江夏侯周德興等還。先是,德興及河南侯陸聚承製往福州理軍務,平章李伯昇往漳州理軍務,至是俱遣使齎符召還。
命羣臣各舉所知。上諭之曰:“天下賢才未嘗乏也,謂皋、夔、稷、契不復生,方叔、召虎不再出,是薄天下之士,但世有升降,故才有等差耳。為人上者能量才授職,則無施不可。蓋士之谨退,系乎國之治否。吾以一人之智,豈足以盡理天下?必賴天下之賢,然候足以有為。爾等宜剃此意,各舉所知以聞。”



